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是
违法行为,是否构成
犯罪要看数额。 如果是
盗窃并使用的,涉嫌是
盗窃罪。(注意
刑法196条最后一款)
盗窃罪数额较低就可构成。 如果是
伪造信用卡的,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比如捡到别人的信用卡使用的),涉嫌
信用卡诈骗罪(冒用信用卡,数额达到5000元构成犯罪)。 《刑法》 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
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
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是否构成犯罪,还要看具体金额。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