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银行两次
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
信用卡罪,应承担
刑事责任。《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刑
法规定,恶意
透支信用卡5000元以上就构成
信用卡诈骗罪,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恶意透支5万元至20万元之间就属于
数额巨大,可能被判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13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刑期在5到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