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限定大致可能能够争夺的权益有:
1、年利率超出36%的部分,您能够拒却偿还。
2、年利率在24%-36%的部分,您自愿偿还是能够的,但是您不愿意偿还,另一方是不能勉强的。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依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限定》的限定,借贷两方商定的利率未超出年利率24%,
出借人请求借债人按照商定的利率支付息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两方商定的利率超出年利率36%,超出部分的息金商定无效。借债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出年利率36%部分的息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本质上,您和借贷公司之间签订的这个协议,是一个
民间借贷合同。因此,根据上述限定,年利率超出36%的部分,您能够拒却偿还。年利率在24%-36%的部分,您自愿偿还是能够的,但是您不愿意偿还,另一方是不能勉强的。
三、对您其他问题的增加说明:除非您有意不愿返还,都不会坐牢的。
四、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
证据手续:还钱等交易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