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
有期徒刑减刑,主要是根据罪犯表现情况,减刑出狱最多不超过一年零五个月,即一年半。减刑以后,判处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
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
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
管制、
拘役、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的
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
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
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
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