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
劳动合同并缴纳
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关于单位不给你买社保,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1. 你去找社保局,要求社保局对单位应缴的部分进行追缴,如果社保局不履行,那你可以向法院提
起诉讼,起诉社保部门的不作为。
2. 到社保局问一下,看是否进行过
社会保险登记,如果已经进行登记了,看能否还进行补缴。看是否可以自己补交,如果可以那你就自己到社保部门去交,对于应由单位缴纳的部分,有权要求单位返还。
3. 如果还没有登记,那像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这三项你自己也是买不了的。那你可以直接到
劳动部门的劳动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给你缴纳
社会保险。
4. 那如果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给你造成了损失,那么对于损失这部分你可以主张单位进行
赔偿。
5. 与单位协商,看能否在经济上直接进行补偿。
6. 你还可以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为由要求
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并且解除时用人单位还需向你支付
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