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
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
申请执行”。此款即是申请人依法向人民
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所在。 人民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执行,可以依法采取以下
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其
处罚:
1、有权冻结、划拨
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
隐匿财产的,人民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
债务利息或
迟延履行金。
5、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
强制执行。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拘留。
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
情节严重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此所谓“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