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了
失业保险金后,又找到了新工作,但是新单位不给交
五险,失业保险金是不能领取的,可以要求新单位缴纳
社保,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
违法行为。根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
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
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 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