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
申请离婚,只能通过
起诉的方式进行,无法在民政部门办理。根据我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等法律规定,
离婚有协议和
诉讼两种。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孩子和财产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书面
离婚协议后一起到民政局办理
离婚手续,单方不可以办理。如果上述条件和要求有其中一项无法达成,都无法
协议离婚,只能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解决。此时,如果符合离婚的法律条件并且有
证据加以证明,就可以实现单方申请离婚的效果,而不需要对方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