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感情破裂的
证据:
1、找夫妻一方出轨并且与他人有
重婚行为或与他人有
同居行为的
证人证言;
2、找夫妻一方间歇性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
家庭成员的照片;
3、找夫妻一方长期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另一方进行
报警的报警记录;
4、找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