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根据案由分为了不同的情况,包括
离婚纠纷、
债务纠纷、
侵权纠纷等等。针对不同的纠纷,法律在
立案时需要
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同。那么,债务纠纷法院立案材料有哪些
一、债务纠纷法院立案材料有哪些
(一) 证明当事人
诉讼主体资格的
证据材料。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
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公安机关的
户籍证明等。
2、当事人为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
营业执照副本或由
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
社团法人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
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
借款合同、贷款协议、
借条、
欠条、还款
承诺书等。
(三) 证明已清偿借款的证据材料,收条或分期、分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
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要求计付本金、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等。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
二、债务纠纷到哪里
起诉债务纠纷起诉最好是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能及时查封对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
管辖规定如下: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
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
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因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