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机关对嫌疑人进行
刑事拘留和
逮捕的时候,需要将嫌疑人移送到看守所
羁押,
刑事拘留期限的最长期限是三十七天,逮捕最长
羁押期限一般为二个月。
2、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对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
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
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