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辩护律师有权调查取证。
(1)
公诉案件自移送
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提出申请,要求向
被害人、或者其
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
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的,应以
书面形式并说明申请理由。
(2)辩护律师提出上述申请的,主诉检察官办公室应当征求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的意见,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规定期限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3)根据辩护律师的申请,收集、调取
证据的,可以通知辩护律师到场,或者将收集、调取证据的结果及时告知辩护律师。
4、辩护律师有权依法提出证明
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
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
5、辩护律师有权根据案情向检察机关
申请取保候审。辩护律师认为犯罪嫌疑人被采取
强制措施已超过法定期限,有权要求解除或者
变更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
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
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