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异地
劳动纠纷相关司法解释如下:
一、
管辖权:
1、定义:管辖权(Jurisdiction)是指法院或
仲裁委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或权限。法院或仲裁委要对案件具有管辖权,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法院对所涉案件具有“标的物管辖权”,即法院具有审理该类型的案件的权力,同时,法院还需对案件
当事人具有“个人管辖权”,即法院具有对
诉讼中涉及的当事人作出影响其
权利义务的裁决的权力。
2、
劳动争议的管辖权:
劳动者与注册地在外地的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在用人单位注册地
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在
劳动合同履行申请劳动仲裁。其中,劳动
合同履行地优先。
二、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立案时需携带:
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
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
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
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
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
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
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
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负责
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