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加名,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婚前或婚后加名,从
法律效力上来说并无区别。婚前即
领结婚证之前,如果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婚前在
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
契税等不菲的
税费。加名行为就是赠与行为,
离婚的时候一人一半。婚后加名一般是不收费用的,只需交纳一定的工本费即可(具体看当地的政策)。婚后
房产证加名不需要交纳契税等税费,婚后加名比婚前加名要划算很多。婚后加名属于
婚内财产约定的行为,该房屋属于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的
共同财产。离婚后按照
房屋产权所属的约定的
产权比例划分,没做比例可以视为一人一半。司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以
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
银行贷款,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
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
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