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被车撞后,分为
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与有争议两种情况:
在道路上
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
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
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
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
赔偿损失。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
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
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
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
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
违法事实做出
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
保险公司理赔。
注意:
人被车撞后请
报案由交警划分责任,然后依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当地
赔偿标准、实际
经济损失、有关法律规定等确定
赔偿问题以及其它法律责任。
赔偿项目有
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
误工费,
护理费,营养费,
交通费等,经鉴定构成
伤残的还可索赔
伤残赔偿金,具体数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
委托律师代理到法院
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