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
拆迁人在面对强拆时,可以采取以下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书房屋
拆迁的前提是房屋及其土地为了公共的利益征收了,房屋或者土地被征收的信息,被征收人可以向国土资源局和规划部门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书,查看房屋或土地被征收的相关情况。
2、掌握强拆
证据,向公安
报警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遇到了威胁、殴打等
暴力手段的,被拆迁人对保利行为掌握相关证据后,向公安报警。如果公安在接到报警后,置之不理时,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的上一级或者公安所属的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
3、
拆迁诉讼被拆迁人因暴力拆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法院
起诉,通过
诉讼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
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
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在强拆报警起不到任何作用时,本应
出警而未履行其职责的派出所或公安局,对被拆迁人作出了不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此时应根据
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进行复议,请求确认派出所或公安局的不作为行为
违法以达到其履行职责的目的。《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第三十二条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
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当事人应尽可能在房屋被强拆前,及时通过提起
行政复议和
行政诉讼等方式,来争取合理的补偿。而如果一旦房子被强拆,维权难度加大,成本相应提高,在强拆报警起不到任何作用时,本应出警而未履行其职责的派出所或公安局,此时我们也是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
如果遇到房屋强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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