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体来说包括下面五部分是
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2、“无
行为能力人或
限制行为能力人所
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因为不具备真实的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备与其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责任能力,他们所立遗嘱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之所以规定其从事的民事活动无效,正式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到不法侵害。
3、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
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
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4、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5、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
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6、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