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结婚登记必须出具户口簿。办理
结婚登记,必须要双方本人持有各自的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双方合影证件照片几张,一起到一方
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
结婚证。
再婚情况还需要
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
准予离婚的生效的
法院判决书。
2、没有户口本,可以本人凭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补办户口本,或者凭身份证要求户籍管理派出所开具个人户籍信息证明,加注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使用,再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一样作为户口本使用。
1、根据《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
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
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