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抵押权优先于职工
工资,
社保金和
买断工龄补偿金,但税金优先于抵押权。
2、企业在破产前、破产中对财产处理权有更严格的限制,对
债权人、职工、国家税收都有严格的保护,为市场交易与竞争创造了公平机制。破产将优先偿还企业所欠
债务,如果破产企业的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职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属于破产法公布前所欠的,不足清偿部分优先于
担保权人受偿。
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
3、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特定的财产是享有优先受偿权利的,理论上成为别除权,是优先于职工债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