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否
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无签订劳动合同,能够从第二月起主张两倍薪水。《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限定:“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超出一个月不满2年未与
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薪水”。因此公司在
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两倍薪水。若未支付,工人可
申请劳动仲裁。
2、符合下列要求,能够提议
解除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
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商定提供
劳动保护或者劳动要求的;
(二)未及时足量支付
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
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规则违背法律、
法规的限定,损害
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限定的情形招致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
行政法规限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
暴力、
胁迫或者
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逼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能够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如果无签订劳动合同能够要求两倍薪水。如果签订了合同,不能足量支付劳动报酬的,能够提议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
赔偿金。不懂的地方再查看《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