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
股权质押是
质押的一种。质押,也称质权,就是
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
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
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
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2、因此,质押是一种
担保物权。毫无疑问,股权质押是特殊的担保物权。
3、但是,
对外担保指中国境内机构(境内外资金融机构除外),以保函、备用信用证、
本票、
汇票等形式出具对外担保,以规定的财产对外
抵押或者以规定的动产对外质押,向中国境外机构或者境内的外资金融机构(债权人或受益人)承诺,当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时由
担保人履行偿付义务。对外担保包括:融资担保、
融资租赁担保、补偿贸易项下的担保、境外工程
承包中的担保、其他具有对外债务性质的担保。
3、对外担保包括
保证、抵押、质押。
4、因此,在我国,股权质押属于对外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