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100克的,处十五年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没收财产;
二、持有100克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处罚金
三、法律依据:
1、《
刑法》(1997修订)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予以
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一千克以上、海 洛 因或者甲 基 苯 丙 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的;
(四)以
暴力抗拒检查、
拘留、
逮捕,
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 毒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