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如果违背取保候审的限定,就会被变换
强制措施,通俗点说也就是有可能被再次收监。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限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准许不得离开所寓居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虚构
证据或者
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背前款限定,已交纳
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差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再次交纳保证金、提议保证人或者监视寓居、予以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未违背前款限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