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证加姓名流程也是需要视情况而定,分别情况流程也会随之分别。
1、原有姓名的改变。因权利人自身
改名的,一方申请变换名称即可;如果是买卖或者赠与而要改变成另一方的名称,两方解决
过户更名即可;如果是
遗产继承更名的,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申请过户即可。
2、房屋证姓名减少。原来为多人共有的房屋,现在要减少,则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给现有
产权人,产权人就相应的减少。
3、房屋证增加姓名。这种情况就比较多一些。常见的是原产权人将房屋的部分
产权买卖或者赠与给其他人,交易完成新权利人的姓名加进房屋证。对于夫妻之间,要增加另一方的姓名,有些地方能够凭借
结婚证直接解决增加;在
深圳,无论是增加夫妻或者家庭人员的姓名,还是需要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才能将另一方作为部分产权人加入。
4、
买卖合同备案后或者还处于
按揭期间的房屋怎样解决姓名的变动。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银行典质按揭期间,如果想要增加或者减少姓名,事实上是增加或者减少合同的
当事人,事实上是变换合同的主体,必须经过原有各方当事人的认可。所以,通常买卖
合同备案后、产权证办出前,或者按揭借贷付清前,除非另一方认可,否则不能解决姓名的变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