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移送审查的意思就是公安机关在
侦查终结了的情况下连同
案卷的材料
证据,一并移送至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公安机关没有办法直接对案件提
起诉讼,
公诉类型的
刑事案件都是由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后才决定是否起诉的,案件
移送审查起诉是公诉案件的必经过程之一。
2、公安机关对需要追究
刑事责任、已
经侦查终结的案件,必须做到基本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达到起诉的基本要求,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意见书应当写清
犯罪及所依据的法律条款等;案卷材料、证据主要包括举报、揭发、控告材料,讯问笔录,
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鉴定结论以及
物证、
书证、视听资料等。
3、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
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
侦查阶段查明的
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既是对侦查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又是侦查工作的深入和发展,其目的是进一步
保证案件的质量。
4、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
起诉的流程大致如下:
(1)审查受理
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的案件;
(2)如果证据或其他材料不足的要求补充材料或者
补充侦查;
(3)对审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
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