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捡到钱包不主动还
违法,如果
数额较大有可能涉嫌侵占罪。
2、侵占罪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违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做法。但捡钱这种情况比较特殊。钱的性质很特别,分别于通常的物。其特别之处在于占有与所有为一体,即占有钱的人就是该笔钱的所有人,而通常的物往往占有与所有分散,比如一个人捡到了一块表,这时他只是表的占有人,而不能成为该表的所有人。所以,捡到钱的人花掉钱的做法并不能说明其有拒不返还的意思,只有其以明确的意思表示拒不返还时才能够以侵占罪来评价。若数额比较小,那就不会构成
犯罪,只能构成
民法上的
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