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你还钱
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违法占有为目的,超出限定限额或者限定时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
催收后超出3个月仍不返还的。
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后果:
1、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2、产生息金:日息金按0.05%计量,从消费记账日起息;
3、产生
滞纳金:按最低还钱额没还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按月计收;
4、银行会
诉讼;
5、自还完欠款日起5年内不能在银行解决信贷类业务。
信用卡欠款不还,银行会通过多个途径进行催收,如果其中表示还钱并做出还钱计划,事实上履行的,银行不会
报案作为
刑事案件处置。如果拒不还钱,银行通常会通过民事途径诉讼,再不还钱的才会启动
报案流程。如果公安
立案后,再不还钱,有可能构成
信用卡诈骗。具体法律限定如下: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违法占有为目的,超出限定限额或者限定时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返还的做法。
最高院最高检《关于解决妨害
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违法占有为目的,超出限定限额或者限定时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出3个月仍不返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限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限定的“以违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无还钱本领而大量透支,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本,不能返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本,隐藏财产,逃避还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