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明确规定,但经核查无法证明
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不予受理,书面告知
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二、《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
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三、
追诉期限的具体规定为: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
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追诉期限为20年
5、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6、追诉期限
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
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