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方面
申请离婚诉讼是由一方向人
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院受理
当事人提起的
离婚诉讼,应当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
离婚。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有: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2、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