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
借条的情况下,
当事人可以依法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
证据,通过协商或
诉讼的方式来讨回债款,例如收据、
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等证据。
2、法律依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
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