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程序:
1、先自行写好或者请
律师代写
离婚起诉书。
2、准备
诉讼离婚所需要的
证据。
3、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
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
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
起诉书副本。
6、
当事人参加庭审,等待法院审判。
7、法院作出准予
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