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是。案件在
侦查阶段办理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批准。案子移交到检察机关,由检察院机关批准。同时,取保候审无论由哪个机关办理,其依据的法律规定是一样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拘传、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