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条中
未约定还款日期和利息的,
债权人要
追讨债务,则可以先与对方协商约定期限,如果不能
协商一致,则债权人可以在合理的期限内要求对方偿还借款,而利息,对方不用偿还,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则视为没有利息。
2、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