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
同居关系处理,可主张分割
同居期间的财产。
购房合同内容和签字的人是谁,
出资状况如何,
产权证上名字是哪一方。根据此才能确定是否有权,即:出示
出资证明要求分割房产。
2、在同居关系结束时,对同居双方的
共同财产,有协议的,直接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
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来分割,具体而言就是按双方的出资额来分割。当然
个人财产就归个人自己所有,与另一方没有关系。怎么分割需要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确定。
3、房屋,房产归属持有
房产证一方。财产,财产及物品的持有归属权一方。协商不成,准备好
证据材料可向法院提
起诉讼。
4、“共同所得”。构成共同所得,也要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
个人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