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
离婚双方有一方的
户籍地在普洱,
就可以到普洱的民政局办理离婚。
如果没有普洱的户籍就只有
起诉离婚了。
《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作出了明确规定: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
民法院
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
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
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
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因此,在
异地离婚诉讼的情况下,关键是向哪个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