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
报警吗?
1、不是所有的
交通事故都必须报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
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
财产损失,并且基本
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3、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
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载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驾驶人无有效
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
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并不是必须报警处理。根据规定,若是选择报警,事故的当事人、或者是报警的第三人并不需要支付
出警费等的费用。报警请求被受理之后,交警通常会立即出警。然后履行勘察事故现场、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方等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