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该项:但是需要
当事人的集体“户口卡”(与
居民户口本效力同等)、
户籍证明、有效
身份证原件等证件,具体的迁移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以
购房入户为例):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
迁移户口申请书、户籍证明(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去
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开具)等;
2,去户口所在地的用人单位,申请
户口迁移,并“借”出当事人的户口卡,开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带上当事人的上述证件、
房屋产权登记证、
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去房产所在地的需求派出所户籍科开具户口“准迁证”;
4、带上上述资料及证件,去
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开出《
户口迁移证》;
5、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