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需要在被告方住所地的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
经常居住地人民
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
管辖第
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
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
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
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