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
违法但强拆了怎么
赔偿违法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违法建筑进行强拆的,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
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
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