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能否
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结束后,如果
劳动者仍然无法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与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劳动者
经济补偿金和医疗
补助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
月工资;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6到1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
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不管是劳动
合同的解除还是终止,最终产生的比较重要的结果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不复存在。当然,《劳动合同法》中对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分别做出了规定,若是存在单位
违法解除或终止的情况,那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做出相应的
赔偿。
如果劳动者在劳动期间怀孕,有关法律也保障者孕妇的相关权益,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怀孕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受到多条法律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