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加害人或者
受害人所在单位、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二、向公安机关
报案,申请到医院开具
验伤报告等,保留好相关
证据。
法律依据:
《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
民法院
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
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