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当事人主体:
居间合同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详细名称或姓名、住所。
⑵居间合同的标的:主要指委托人和
居间人在居间合同中委托的
居间事项。
⑶期限:是指居间
合同履行期限,即生效及终止日期。
⑷居间事项的种类;是指为了某项财务或利益的
类别及范围。
⑸酬金的给付:居间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酬金的数额、给付方式、时间、地点等。
⑹费用的负担: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属于哪一类费用应由哪一方承担。
⑺
违约责任:居间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违约方应承担责任的具体方式,以便守约方、
仲裁机构、人
民法院在处理违约责任时有所遵循。
⑻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是指在合同中约定,当发生合同纠纷双方自行协商不成时,是选择到仲裁机构仲裁,还是到法院
诉讼。
⑼其它约定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