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如果
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时,夫妻一方与第三方签订房屋出卖合同的,此时需要另一方进行追认后
房屋买卖合同才会生效,否则合同是无效的,可以要回房屋。
二、如果是
善意取得的情形,则另一方无法要回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
仲裁、
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
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