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纠纷的
诉讼流程是什么
1、
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
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
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
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
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
当事人陈述;
告知证
人的权利义务,
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
证人证言;
出示
书证、
物证和视听资料;
宣读鉴定结论;
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
原告及其
诉讼代理人发言;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
土地所有权产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对政府处理不服的,可以
向法院起诉。
所以农村
土地确权不存在前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