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婚姻
律师:企业家需要防范的婚姻风险
我接待过不少
当事人,自己做企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但是为了避免
离婚引起企业变动,不敢离。如果在婚前或者婚姻还好的时候做一些工作,就不会让企业因为婚姻变故而发生大的动荡。
但是为了避免因为离婚产生财产
纠纷、
股权变动,选择不离婚,两个人就这么一直耗着。其实这也不是长久之计。关键是,我们需要解决问题。既然伤不起,那就需要考虑如何做才能使婚变对双方的工作、生活产生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使企业不至于因为婚变而发生动荡,甚至面临毁灭性的打击。
企业家婚姻风险一:
财产混同。既包括
婚前财产和
婚后财产混同,也包括企业财产和家庭财产混同。
可以通过
婚前协议或者
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各自财产范围,来避免
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
夫妻财产混同,最好去
公证处做公证。
规范
企业管理,避免企业财产与家庭财产混同,同时可以通过签订
股东协议、
公司章程等形式来规避公司股东离婚所带来潜在的法律风险。
企业家婚姻风险二:离婚时配偶可能会申请保全公司财产。
企业家婚姻风险三:公司上市受阻。
我们现在在办理杭州的一个案件,就涉及到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