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
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且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