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欠下
债务死亡怎么办?
公民死亡后,则没有
清算程序,也就不存在
清算人,可以当然代表所有
继承人清收债权、
清偿债务。实践中,对遗留
债权债务有关的
诉讼应否追加继承人及在特定情况下变更诉讼主体的理解有些不同,造成了法律适用的混乱,很有必要进行统一,以维护尊严。
遗留
债权纠纷主体的确定。诉讼是为是实体权利的实现服务的,如何列
当事人就得看谁享有实体权利,结合《
民法典》的规定,对此区别对待如下:
1、遗产已分割的,债权分配给谁,谁就享有向
债务人请求偿还债务的权利,诉讼中,应以他(或他们)为原告,不必通知其他继承人参与诉讼。
2、遗产尚未分割的,按
法定继承的,应以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原告,有
遗嘱继承的,
遗嘱继承人为原告,遗赠
继承的,
受遗赠人为原告,有遗赠
扶养协议的,
抚养人为原告。有的同志认为,配偶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可仅以自己的名义
起诉,不必通知其他的继承人,其理由是
夫妻财产为
共同共有,任何一方均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其他的继承人认为他(她)侵犯了其权利,可以另行起诉。
在当代的社会,我们国家对于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予以保护的,但是如果是非法的债务的话,不受法律的保护,比如说是因为赌博所欠下的一些债务,那么肯定是不属于合法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之下,由于不受到法律的任何保护措施,也不需要偿还这些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