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财产的分割原则有什么?
对于财产问题的分配,首先要确定的是否取得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的财产,但是
离婚财产的分配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原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
离婚分割
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6、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中的过错是指有配偶一方与他人
同居,或有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