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
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便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遭受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法定
刑事责任年龄、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包括
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
破坏交通设施罪】【
破坏电力设备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