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1、在民间借贷中,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在本金中扣除的,应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
计算利息。所以,事先扣除利息实际等于减少计算利息的本金。
2、在民间借贷中,出借方特别要注意不要出现复利的计息形式。
有的人在借款
合同到期后,没能按照约定收回全部本金,便将以前
拖欠的利息计入本金,再次贷给
借款人并计算利息,这种做法就是人们俗称的“利滚利”。
我国法律明令禁止这种行为,如果发现
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不支持利息。
3、另外,合同到期时如发生借款方不能按照约定全部返还本息的情况时;
一定要对所偿还的款项进行说明或者同出借方
协商一致,明确所还款是利息还是本金,否则,所还款项按照先归还利息,后归还本金的方式计算。
如果先归还本金,则拖欠的利息部分不能再计息,如果先归还利息,则拖欠的本金部分可以继续计息。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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